為更好地服務會員,進一步提升中華商標協會凝聚力,對遵守《中華商標協會章程》、積極履行會員義務的會員單位,提供如下服務:
一、副會長單位
(一)參與協會重要工作的研究討論,共同決定協會重大事項。
(二)根據需要優惠或免費就商標注冊、管理、運用和保護等問題,提供幫助或指導建議;對特殊重大事項,必要時可協助與商標主管等政府部門之間的溝通。
(三)優惠注冊參加中國國際商標品牌節(以下簡稱“品牌節”),作為嘉賓受邀出席相關活動;優先受邀在品牌節論壇上發表演講或主持;在品牌節會員文化展示活動中免費享受1分鐘的宣傳時間。
(四)優先受邀參與商標行政和司法等政策法規的征求意見工作。
(五)每次培訓班享受4個免費名額(每年度培訓班不少于4次)。
(六)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國際交流合作及港澳臺交流活動。
(七)在中華商標網開設副會長專欄,免費展示副會長單位基本情況;免費在《中華商標》雜志上集中展示一次,優先在雜志上發表專業文章。
(八)享受普通會員(一)至(十)項服務。
二、常務理事單位
(一)參與協會重要工作的研究討論,共同決定協會重大事項。
(二)根據需要優惠或免費就商標注冊、管理、運用和保護等問題,提供幫助或指導建議。
(三)優惠注冊參加品牌節,受邀出席相關活動;在品牌節會員文化展示活動中免費享受45秒的宣傳時間。
(四)優先受邀參與商標行政和司法等政策法規的征求意見工作。
(五)每次培訓班享受3個免費名額(每年度培訓班不少于4次)。
(六)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國際交流合作及港澳臺交流活動。
(七)在中華商標網免費展示常務理事單位基本情況;優先在《中華商標》雜志上發表專業文章。
(八)享受普通會員(一)至(十)項服務。
三、理事單位
(一)參與協會重要工作的研究討論,共同決定協會重大事項。
(二)優惠注冊參加品牌節,受邀出席相關活動;在品牌節會員文化展示活動中免費享受30秒的宣傳時間。
(三)每次培訓班享受2個免費名額(每年度培訓班不少于4次)。
(四)在中華商標網免費展示理事單位基本情況。
(五)享受普通會員(一)至(十)項服務。
四、普通會員單位
(一)維護會員合法權益,向政府有關部門表達會員合理訴求。
(二)整合會員優質資源,搭建會員合作平臺。
(三)免費提供法律咨詢服務,調解會員糾紛。
(四)優惠提供商標案件專家論證意見。
(五)向法院推薦符合條件的商標行政案件訴訟代理人。
(六)向社會公眾推薦優秀商標代理機構會員。
(七)協助會員做好打假維權工作。
(八)協助會員解決商標注冊中遇到的問題。
(九)免費參加與商標主管機關、法院等部門開展的商標業務交流活動。
(十)贈送全年《中華商標》雜志、全年《會員通訊》、《中國商標年鑒》、《中華商標協會年度工作報告》。
(十一)每次培訓享受1個免費名額(每年度培訓班不少于4次)。
(十二)優惠注冊參加品牌節;在品牌節會員文化展示活動中免費享受20秒的宣傳時間。
本服務標準自公布之日起實行,由中華商標協會負責解釋。